电气22级刘某某在2025年春季学期的考试中在处分期内再次作弊(其中一次为使用电子产品作弊)。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四)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建议对该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电气23级邹某某在2025年春季学期的考试中在处分期内再次作弊(其中一次为使用电子产品作弊)。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四)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建议对该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