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发[2018]101号文件: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和“济人才办发[2023]20号文件《济南市科技副总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电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于杨同志在山东金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兼职科技副总,申报/完成济南市2025年度科技副总相关工作。兼职起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现就该项事宜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反映。
电话:0451-86391606。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