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22级刘某某在2025年3月2日进行的《电工材料基础》开学重考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级周某某在2025年3月2日进行的《电工材料基础》开学重考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