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23级穆某某在2024年12月15日进行的《电子技术(数字)》期末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级王某某在2024年12月19日进行的《高电压技术》期末考试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级吴某某在2024年12月19日进行的《高电压技术》期末考试中,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级孟某某在2024年12月20日进行的《PLC电气控制与组态设计》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