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秋季学期电气学院考试违规情况通报(二)

更新时间:2024-01-04 点击次数:520次

电气23级张某某在2023年12月28日进行的《工程电介质化学概论》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级张某某在2023年12月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级苗某某在2023年12月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手机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级胡某某在2023年12月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级

某某在2023年12月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级穆某某在2024年1月3日进行的《电子技术(数字)》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