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关于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附件2)及关于各学院报送《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生招生的导师名单》的通知文件(附件4)精神,对我院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及相关节点时间与学校相同。
二、提交个人材料
(1)A、B类论文由图书馆盖章的检索证明原件;
(2)科研项目佐证材料;
(3)在账科研经费证明,可登陆学校财务管理系统,打印网页(可单独打印某个项目)并本人签字;
(4)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招生的导师名单(模板)(附件3)电子版及审核签章的纸质原件。科研项目和论文等由电气学院审核。
佐证材料均提供一份并放置在档案袋中(本学院老师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论文和科研项目无需提供佐证,学院查阅存档文件),于2019年9月29日11:30前提交到电气学院院办公室,于长胜老师处(新主楼G区10楼,1007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2: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件3: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招生的导师名单(模板)
附件4:关于各学院报送《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生招生的导师名单》的通知
附件1-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doc
附件2-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3-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招生的导师名单(模板).xlsx
附件4-关于各学院报送《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生招生的导师名单》的通知.doc
关于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工作的通知(电气学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