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9-26 点击次数:1339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关于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附件2)及关于各学院报送《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生招生的导师名单》的通知文件(附件4)精神,对我院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及相关节点时间与学校相同。

二、提交个人材料

1AB类论文由图书馆盖章的检索证明原件;

2)科研项目佐证材料;

3)在账科研经费证明,可登陆学校财务管理系统,打印网页(可单独打印某个项目)并本人签字;

4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招生的导师名单(模板)(附件3)电子版及审核签章的纸质原件。科研项目和论文等由电气学院审核。

佐证材料均提供一份并放置在档案袋中(本学院老师201911日之前的论文和科研项目无需提供佐证,学院查阅存档文件),于201992911:30前提交到电气学院院办公室,于长胜老师处(新主楼G10楼,1007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9926

附件1: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2: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件3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招生的导师名单(模板)

附件4:关于各学院报送《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生招生的导师名单》的通知


附件1-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doc附件2-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附件3-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招生的导师名单(模板).xlsx附件4-关于各学院报送《2020年计划开展博士生招生的导师名单》的通知.doc关于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审核工作的通知(电气学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