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师:
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切实做好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1、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研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政策文件,做好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2、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会,广泛宣传,抢先抓早,全面动员,切实确保本年度申报数量。
3、做好申请书研讨工作。各学院召开初审研讨会,由评议专家组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指导、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应申报,特别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基金申报。
二、进度安排
本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分如下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18.9.28—2018.10.31)
申报动员,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会,并于10月31日前向科技处反馈申报人员名单及拟申报题目(附件1);
第二阶段 (2018.11.01—2018.11.20)
各学院按学科要求邀请校、内外专家做申报辅导;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初稿(参考2018版本);
第三阶段 (2018.11.21—2019.01.09)
各学院召开申请书研讨会,由院学术委员会及基金项目获得者组成评议专家组,把关申请书内容。
第四阶段 (2019.01.10—2019.03.06)
申请人根据学院评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修改和完善申请书;
电子版申请书在线提交,纸质版报送所在学院;
第五阶段 (2019.03.07—2019.03.08)
各学院统一向科技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
第六阶段 (2019.03.09—2019.03.14)
科技处形式审查,人员查重;
第七阶段 (2019.03.15—2019.03.17)
申请书在线审核;纸质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材料至基金委;
三、其他要求
1、登录账号申请:对于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各学院汇总姓名、邮箱、职称、部门、手机号等信息,填写《登录账号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0月31日前报送科技处,集中办理登陆账号开通事宜。申请人请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开通情况邮件。
2、具体申报要求以国家基金委发布的2019年度申报指南为准,时间节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校内办公。
四、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采取措施对历年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五、其他不明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 张楠 张颖
电 话: 86390148 8639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