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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9-26 点击次数:700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下发通知,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评审工作。

一、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负责指导本学院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中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规定完成此项工作。

三、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大评审工作的管理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评审过程必须经班级民主评议程序,并经5个工作日公示,评审过程中的材料要留存好,以备查用。

四、报送材料:

1.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在电脑上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签字手写。填写说明见附件二);

2.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三)。

以上材料第1项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第2项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请各学院于109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izhu0167@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

五、我校2017-2018学年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2017-2018学年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国家奖学金(人)

建筑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机械动力工程学院

4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自动化学院

2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

3

艺术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理学院

2

荣成学院

14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0

马克思学院

0

合计

50

 

 

 

 

学生工作部(处)

                          2018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