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人才培养质量的考核过程,保证课程考核与评价的规范有序,结合政教发[2017]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命题和进行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计算的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命题规范
1、命题责任教师。课程组负责人为课程考核的命题责任教师,由课程组负责人组织课程考核的试卷命题工作。
2、课程考核命题流程。由课程组负责人汇同课程任课教师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后,课程组负责人需对试卷命题的科学性、合理性、与课程教学目标的契合度情况进行核验,并签署课程考核试卷命题核验意见表(附件1)。试卷审核通过后,由系主任对命题试卷的格式规范性进行审核并签字,并报送教学副院长审定签字,教学秘书存档。
3、命题依据。课程考核应严格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考核内容应与课程目标对应,试题应符合课程大纲考核要求。
4、试卷出题。所有考试均要求出A、B两套试题,并配套标准答案和具体详尽的评分标准。试卷中须注明考试课程名称、班级、考试学期,每道题的分值,并有出题教师和系主任签字。
5、试卷打印。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均要求用B5纸打印。
二、试卷批阅与记分规范
1、试卷批阅。评定试卷时,批阅教师应对照评分标准,对学生答题错误之处进行标注并扣分,对于答对的题目应该给出对的标识,并在题首和卷首均标出对应得分,同时在卷首对应位置签字确认。
2、试卷批阅时间要求。原则上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考核试卷的批阅,并按要求完成试卷分析及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度分析。
3、试卷批阅流程。由多位教师讲授的课程,鼓励课程组教师进行“流水线式”批阅(即一位教师负责一个或几个题目的批阅,然后再转入其他教师进行批阅)。
4、试卷批阅审核。试卷批阅结束后,由系主任对各门考试课的试卷质量进行审核,重点对试卷的评卷质量进行把关,并填写试卷批阅质量审查记录表(附件2)。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课程考试命题与课程目标对应表和试卷命题审核意见表.doc
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批阅质量审核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