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7级学生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现就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7级学生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向学生全面传达专业方向选择实施精神和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做好各专业方向介绍,确保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专业方向选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考虑专业方向结构布局的合理性和教学资源状况。
三、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安排
(1)7月9日-7月13日,向学生公布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细则及相关计划要求,回答学生相关疑问。
(2)7月14日-7月18日,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学生填写《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方向选择志愿表》(附件),并上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