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7级学生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现就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7级学生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向学生全面传达专业方向选择实施精神和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做好各专业方向介绍,确保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专业方向选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考虑专业方向结构布局的合理性和教学资源状况。
三、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安排
(1)7月9日-7月13日,向学生公布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细则及相关计划要求,回答学生相关疑问。
(2)7月14日-7月18日,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学生填写《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方向选择志愿表》(附件),并上报学院。
(3)7月19日-7月31日,学院依据学生志愿及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进行各专业方向接收学生数额确定,公示专业方向选择结果和处理学生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7级学生专业方向选择汇总表》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4)8月1日-8月31日,学院组织完成学生寝室和班级调整工作。
(5)学院整理学生志愿、考核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1-电气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rar
附件2-2017 专业方向选择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