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要求,增强规范管理,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1、自2018年9月1日起,我校教师新立项横向项目,填写委托运行单(附表一)、合同预算表(附表二)及技术合同;
2、自2018年9月1日起,横向课题结题提供如下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经费结算单(附表三)和项目验收表(附表四)。
附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企事业委托项目运行单》
2、《哈尔滨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经费预算表》
3、《哈尔滨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经费结算单》
4、《哈尔滨理工大学企事业委托项目验收表》
科技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