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报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5-06 点击次数:572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5〕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实际,选派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以适当的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校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我校获得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名额2名。教育部对入选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学校承担学费不足部分。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2.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相关表格。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5月8日—5月13日。

3.访问学者申请人员务必于5月11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201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院(部)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师资部门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学位证等),《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国内访学及进修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1份),所有纸质材料 A4纸报送人事处师资办(E410),过期不能受理。

联系人:付老师,86390186

电子邮箱:shiziban@hr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