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选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队伍建设,持续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获得更高层次项目及人才计划支持,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省教育厅决定实施“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现将2015年度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申请者年龄未满35周岁(截至2015年1月1日)。
4、在教学、科研和工程化、产业化方面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5、申请者未获得过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项目及人才计划支持。
6、申请者原则上已获得本校科研专项计划支持。
二、限额推荐
1、理工类各学院:每个学院限额推荐1-2人
人文类各学院:每个学院限额推荐1人。
2、所有被推荐的申请者参加学校遴选,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6时前将推荐清单(见附件,加盖学院公章)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附件)报送科技处E1910室,逾期不予受理。《推荐书》要求,实名1份,匿名5份,A4纸双面打印。
其他不明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张颖吴明阳
电话863901438639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