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秋季学期电气学院考试违规情况通报(二)

更新时间:2024-01-04 点击次数:10

电气23级张某某在20231228日进行的《工程电介质化学概论》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项,第八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级张某某在202312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项,第八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手机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

某某在20231229日进行的《大学物理(二)-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级穆某某在202413日进行的《电子技术(数字)》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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