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院成立了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推免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的推荐基本条件。
二、推荐审核鉴定内容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依据学生前三年所修课程的学习成绩进行绩点成绩核算;
(5)志愿服务和实习经历评价,具有在校期间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情况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进行排查。
三、审核结果核算
(1)审核综合成绩包括学生1-6学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上限5)和各类绩点加分(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加分上限0.5、部队服兵役0.2、部队荣立三等功0.45)累加构成最终推荐成绩(上限6.15)。
(2)平均学分成绩核算办法(取小数点后两位):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导航》第二部分《学生日常管理(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一条中百分制成绩折算成绩绩点办法进行核算(若出现学生累计学生绩点在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情况,须对学分绩点小数点位数进行增加,直至能够区分不同)。
四、审核鉴定程序
(1)通知学生报名,并对学校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2)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综合考虑各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及导师分布情况和学生人数等因素,经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各学位授权点免试推荐硕士的名额分配,并张榜公布。
(3)依据校发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对提出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张榜公布。
(4)依据学院发布的各学科点推荐硕士研究生指标的分配方案,通知并组织考核组对学生综合成绩进行审核鉴定,审核鉴定结束后,根据计算的总成绩宣布推荐结果。
(5)将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务处。
五、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刘骥
成 员:李国辉1名在校学生
六、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迟庆国
成 员:高俊国池明赫 张天栋 王兆天 2名在校学生
七、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高俊国
成 员:肖芳 王晨光 于德亮 朱 博郭宁
张文超 张永泉
秘 书:张光博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