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2018年度遴选博士生导师的工作通知

时间:2018-09-18浏览:889

 

按照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哈理工学位发[2018]18号)(附件1)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条件》(附件4)相关文件精神,对申报我院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201891916:30前,申报人将下列材料提交到电气学院院办公室于长胜老师处(新主楼G10楼,1007室),材料汇总后将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学科内公示。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包括原件一份。

注:科研项目、论文、成果等由科技处审核签章;代表作被检索情况由图书馆审核签章;本科生授课情况由教务处审核签章,研究生授课情况及硕士生指导情况由研究生部审核签章。

2)《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申请表》中所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4)最具水平的5篇(部、件)代表作原件一式一份。

5)隶属关系不在本学院的申报者,需提交《电气学院博导申请承诺书》(见附件5)

二、博导遴选评定委员会初审

2018920日学院博导遴选评定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审。

三、博导遴选评定委员会初评推荐

2018921日下午2在新教学楼G1014召开学院博导遴选评定委员会会议,听取申报人的答辩(PPTword5分钟以内),进行初评推荐,评审原则如下:

1、在结合本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学科导师岗位设置情况和学校限定的名额及分委员会大会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择优推荐。

注:在本次博导遴选过程中,新增的隶属关系不在本学院的博导指标数不超过按符合条件申报人数比例(学院外与学院内)划定的指标数量(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位)。

2、同意票数达到与会委员2/3及以上者为通过初评,并按博导遴选评定委员会投票结果进行排序。

四、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对初评推荐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初评结果排序报送校学位办公室,副教授(副研究员)、跨学科申报人员须单独排序。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918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2:新增博士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3: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初审合格名单

附件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条件》

附件5:电气工程学科博导申请承诺书



电气学院博导遴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