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22级陈某某在2024年7月13日进行的《C语言与单片机原理》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智能手表参加考试。此后,在2024年7月14日进行的《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期末考试中,再次利用智能手表作弊,将试题拍照发给校外人员,并接收试题答案。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电气22级苗某某在2024年7月14日进行的《电磁场》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手机抄袭**QQ群中的试题答案。此前,该生在2024年1月3日因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已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12个月)。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项,第八条第(三)、(四)项,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提示: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利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请引以为戒。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