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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学期电气学院考试违规情况通报(一)

更新时间:2023-12-25 点击次数:10

电气20某某在20231111日进行的《高电压试验技术》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10日进行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17日进行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17日进行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17日进行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17日进行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17日进行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2某某在20231217日进行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0日进行的《电机学》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0日进行的《电机学》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0日进行的《电机学》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0日进行的《电机学》课程期末考试中,利用智能手表接收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2日进行的《电力电子技术》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2日进行的《电力电子技术》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2日进行的《电力电子技术》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2日进行的《电力电子技术》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电气21某某在20231222日进行的《电力电子技术》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项,第七条第()项,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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