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1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特别提示

更新时间:2018-12-29 点击次数:293

各位监考教师:

临近期末,进入考试密集时期,针对前期巡考、监考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特别作如下提示:

1、 严格清理考场,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书桌、座位周围不准留有考试用具以外的物品,非考试用品集中放置在讲台附近的指定位置。

2、 考试开始前需逐一核查考生学生证(需注册),对于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 严格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参加考试的每位学生进行检查,杜绝学生携带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等)参加考试。

4、 监考教师要将试卷逐一发至考生手中,不准由考生自行传递试卷,确保发放试卷数量与收回试卷数量一致,杜绝试卷外流情况的发生。

5、 考生信息填写要求,发卷后监考教师必须要求考生立即填写个人信息,杜绝替考、串考情况的发生。

6、 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站立监考,手机关机,在考场前后合适位置交替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要做与考试无关的交谈,不准看书、看报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7、 对于发现考试作弊学生,保存好学生作弊的相关证据(照片、录音文件等),尽快上报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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