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关于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政教发[2018]11号)

更新时间:2018-10-11 点击次数:1006

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本科教学质量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按照学校每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九至十一周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旨在检查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以保障学校本科教学教学有效性的稳步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自检内容

1、院(部)长、系()主任通过听课等环节,掌握本单位教师(含助教)的教学情况;

2、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学生的学习成效

3、系()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检查活动记录

4、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教案撰写情况及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教学进程进度情况(含实验,实践等环节)

5、实验开出率及执行情况,实践环节执行及运行情况;

6要求院(部、系)领导至少听课一次,了解并掌握教学情况,检查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教学进程进度情况(含实验,实践等环节),应着重检查多媒体教室授课情况及任选课程授课情况;

7、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

8、助教助课情况,检查助教笔记和责任教师指导情况;

9、各专业综合实践(自主学习)环节的实施情况,特别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调度及实施等方面的准备情况;

相关教学单位应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学院以系为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将检查结果汇总并详实记录入学院(部、中心)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涵盖各院(部)自检内容涉及的9个基本情况)。请第十周星期四(11151630前将学院自检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送到教务处教学科(西区新主楼E0209房间,电话:0099),相关电子稿文件格式为:xx学院部、中心2018学年季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报告(模版可在“教务在线”—资料下载—教学管理中下载模板),电子稿发送至309111904#qq.com(将#改为@同时要求各教学单位要对存在问题及反映出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存在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问题,并给出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二、学校检查内容

1、由学校召开座谈会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态度、学风情况的反映以及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的反映(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2、随机抽查理论教学、实验、实践教学上课及学生出勤情况,检查人员将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请任课教师配合工作;

3、重点抽查多媒体教室授课情况及任选课程授课情况。


附件1 

各教学单位:

为配合教学质量检查,将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在西区召开,每个专业(中心)至少选派一名教师参加教师座谈会,每个专业选派出一名班级干部参加学生座谈会,请相关选派参会人员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会。

 

学区

座谈会名称

时间

地点

备注

西、东、南区

教师座谈会

117(周三)

13:3015:00

西区一号楼

第四会议室

 

学生座谈会

117(周三)

15:2016:50

西区一号楼

第四会议室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