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1

关于举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会的相关要求

更新时间:2015-04-30 点击次数:361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度安排,近期各教学单位将陆续举行人才培养方案企业(或同行)专家论证会,请各专业在确保认真完成以下工作的前提下,提交论证会相应材料(各专业本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总结报告及培养方案)到教务处后,再确认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或同行)论证会的时间,需至少提早三天通知教务处。

1.按照学校下发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解读》、《培养方案修订补充说明》等文件要求,认真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当前版本的修订工作。

2.完成**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含完成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四步三张表中的第一、二张表,稍后将上传更新版第一、二张表格);

3. 培养方案及修订总结报告,须经各学院召开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且按照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认真修改。

同时,论证会要求各专业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和同行专家参加。